2021/12/30
关于电动车通行管理规定
1、取消市区免费上牌点。自2022年1月1日起,不再设立流动上牌点,缴费上牌点设在铜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。对于无牌上路行驶的,公安交警将加强检查,查验车主合法购车手续,登记、缴费、上牌后放行。
2、无法取得机动车号牌的非标电动三轮、四轮车要按照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,自2022年1月起,禁止无牌无证电动三轮、四轮车上道路行驶;
3、非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发生交通违法、交通事故,经鉴定为机动车的,按照机动车处理,涉嫌刑事犯罪的,按照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》依法办理;
4、广大车主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不购买、不使用非标电动车;电动摩托车驾驶人自觉申领机动车驾驶证;不闯红灯、不超速、不逆行、不违规载人、不乱停乱放;电动自行车、非标电动车驾乘人员还应佩戴、系牢安全头盔,确保交通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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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铜陵公安交警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