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枞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

2022/10/31

枞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
(池州长江公铁大桥项目)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五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第二十六条规定,因公共利益需要,拟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,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
一、建设用地项目名称

池州长江公铁大桥项目


池州长江公铁大桥效果图

二、拟征收土地范围

拟征收土地位于枞阳县汤沟镇江厂村境内。被征收土地实际范围、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。

三、土地征收目的

拟征收土地用于池州长江公铁大桥项目建设,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(二)项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,属于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用地。

四、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 
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由所在地乡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、权属、地类、面积,以及农村村民住宅、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、种类、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,请相关单位互相告知,并予以配合,调查结果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、户主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。

五、其他事项
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土地上抢栽、抢建、抢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;违反规定实施的,不予补偿安置。

特此公告。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2022年10月28日